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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路如虎口加上三寶多,如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,受害人應保持冷靜,立即報警處理,並要取得車禍相關資料,如此才能向產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;如事故汽車無法追究或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時,受害人亦得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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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車禍事故時,金管會說應該注意相關流程及檢具資料,以利後續理賠或補償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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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立即報警處理,於事故現場向警察機關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。

二、於事故7日後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、現場照片,並於事故30日後,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,其為申請本保險保險給付或補償金之重要文件。

三、 受害人或其遺屬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、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文件、合格醫師診斷書、醫療費用收據或死亡證明書及全戶戶籍謄本等相關文件,向保險公司或特別補償基金提出申請。

最後金管會也提醒大家,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,使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得迅速獲得保障,自87年實施以來,截至105年12月底止,理賠人次約有404萬人次,理賠金額約新臺幣2,226億元,對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頗具助益,有汽、機車的朋友們要記得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,尤其機車投保率僅80%,提醒有機車的朋友們記得檢視自身投保情形,才能有即時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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